杨先生认为,手机屏幕与苏宁易购商品介绍页宣传完全不符,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。随后,他与苏宁易购联系,但始终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。杨先生便向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,后监管部门向苏宁易购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,该通知书认定苏宁易购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,构成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
杨先生提出,苏宁易购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、商品标准、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,构成欺诈,提出上述诉讼请求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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